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持續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做好高校大學生生活困難補助工作。結合我校實際,幫助經濟困難學生解決部分生活和學習費用,根據《北京語言大學中國研究生困難補助基金管理辦法》(校研字〔2019〕35號)的規定,現就2020年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困難補助基金評審原則
1.評審工作應嚴格遵守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評選中嚴格掌握評審條件,執行評審程序。
3.有以下行為之一者,原則上不得申請:
1)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者;
2)違反社會公德并造成不良影響者;
3)參評學年內一學期無故曠課超過8小時(含)者;
4.在校期間有無償志愿服務記錄或學生干部經歷可優先考慮。
二、評選條件
我校全日制在籍且檔案在校的中國碩士、博士研究生,品德優良、成績良好、遵紀守法者,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申請研究生困難補助基金:
1.學生直系親屬無工作或喪失勞動能力,無穩定經濟來源;
2.學生直系親屬罹患重大疾病、遭受嚴重意外傷害導致家庭經濟困難;
3.學生家庭遭遇嚴重災害(如家庭發生火災、地震等突發災害等),家庭財產遭受嚴重損失導致家庭經濟困難;
4.學生因自身遇到意外傷害或患嚴重疾病造成經濟困難,嚴重影響生活和學習;
5.其他突發狀況導致經濟困難,嚴重影響生活和學習。
三、評選范圍
1.品學兼優的全日制無工資收入的研究生;
2.同一人在學期間最多可申請兩次該項困難補助;
3.參評年度未曾獲得“華夏勵志獎學金”。
四、補助標準
研究生困難補助總名額按照基金金額數及使用年限統籌規劃,補助標準為每人2500元人民幣。
五、評審流程
研究生院按照比例將名額發至各培養單位,符合條件的學生填寫申請表,提交困難證明材料至各單位研究生工作辦公室。各單位制定評審細則,對學生材料及日常表現進行審定,確定初評名單,對初評名單進行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研究生院審核。
六、評審時間
評選日期自2020年 11月25日至12月9日。12月9日前各培養單位須將相關紙質材料(附件1-3、貧困證明、培養單位評審細則)報送研究生院,電子版表格(附件1-3)發送至郵箱yangong1027@163.com。
附件1:中國研究生困難補助基金申請表
附件2:2019年研究生困難補助基金發放款報表
附件3:北京語言大學教育基金會資助項目確認書
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
附件1:北京語言大學中國研究生困難補助申請表.doc
附件2:2020年研究生困難補助基金發放款報表.xlsx
附件3:北京語言大學教育基金會資助項目確認書.docx
附件4:北京語言大學中國研究生困難補助基金管理辦法.pdf